廣州“嬰兒安全島”是應對棄嬰事實而設的。儘管相關負責人不認同把“嬰兒安全島”稱為“棄嬰島”,但實際上還是無法改情趣用品變它的屬性。
  就像我們用“下崗”來替換“失業”,用“私渡”來取代“偷渡”一樣,我們對一些負面事物喜歡用婉東森房屋詞。但用什麼詞不重要,重要的這些詞所指稱的東西是不是客觀存在。
  “嬰兒安全島”顯然不是專為父母不慎丟失嬰兒而設,而是為那些想遺棄嬰兒的父母而開。設立“安全島”的威剛固態硬碟動機無可厚非:既然眼下遺棄嬰兒是不可改變的事實,那麼與其讓嬰兒被遺棄在荒山野嶺路邊街角,不如讓這些父母把嬰兒送到更有保護、更為安全的地方。這是一種權宜之計。
  但“嬰兒安全島”將促使某些猶豫不決的父母最終放棄撫養也是事實,這從廣州“嬰兒安全島”里棄外接式硬碟嬰增加的數字中可以看到。從“防範放任”到“實際鼓勵”,這是評判的兩種極端,“安全島”自然要陷入是非的議論。
  其實“嬰兒安全島”本來就是諸多糾結的產物。按照法律,父母不承固態硬碟擔撫養義務是違法的,那麼設立“安全島”是不是有提供“作案地點”之嫌?而當棄嬰無法制止時,你難道要閉上眼睛假裝看不見?
  遺棄嬰兒還違背人性和倫理。但當一些父母確實沒有能力撫養嬰兒,尤其是患有重病的嬰兒時,他們過度勉強撫養就意味著虐待。最近棄嬰致死的父親已被刑拘,但他妻子卻對記者哭訴他們實在無力承擔嬰兒的巨額醫療費,這又讓我們在譴責與同情之間糾結。
  糾結還包括一些技術問題——設不設監控攝像以及“棄嬰違法”的警示?設則無人敢來,不設則無法防範棄嬰致死和其它意外……
  難道除了設立“嬰兒安全島”之外就沒有更好的辦法,這種糾結註定要成為無解的死結?
  對我們充滿自信的政府,如果真想解決問題,相信不會束手無策。我們可以設想,假如建立一個撫養能力評估機構,對那些有棄嬰傾向的父母做撫養能力的調查評估,確認其無力撫養後,政府就承擔撫養的責任;對那些不來申報卻私自遺棄嬰兒的,則以違法論處。
  在發達國家,父母如果被髮現虐待兒童或者因照顧不周讓兒童處於危險狀態,他們將面臨起訴,甚至被剝奪撫養權。這些國家對兒童的保護是積極主動的,而我們為什麼連“被動”都做不到?
  對一個動輒投資數億款項去建設“宏大場館”的政府來說,投建棄嬰養育所應該不是天大的難題,問題是官方是不是真正把弱勢群體的嬰兒、尤其是殘疾嬰兒放在心上。
  (作者是本報首席評論員)
  何龍
  何龍  (原標題:處理棄嬰的糾結註定是死結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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